中浩遠達|水處理劑在土壤污染中的使用
某縣實施了測土配方施肥項目,檢測土壤樣品5857個,pH值平均4.97,上限為6.9,下限為4.0,其中pH值≤4.5的有227個樣品,占3.9%;4.5~5.5有5459個土樣,占93.2%;pH值為5.5~6.5有157個土樣,占2.9%。
從平均值來看,該縣土壤pH值下降了0.54,超過了該省下降的平均值,也就是說,該縣的土壤酸化程度高于該省平均值。
重金屬的污染也是環境污染之一,關系到民生安全。所以,當務之急嚴格環境執法,在監測基礎上,及時公布不合格的污物排放和農產品食物的信息,嚴格對不合格產品進行處理;在查清污染源的基礎上,重點做好高鎘污染區的監督管理;對已查清的污染農田,重點開展源頭控制,做好農田的科學規劃和食用農作物的安全種植,從源頭上加強預防。
施用石灰,這是調節酸度的簡單易行的方法。在示范區,對土壤酸化較嚴重區域(土壤pH值5.2以下)的水田,施用石灰,調酸補鈣,調節酸堿,可以提高養分的有效性。所以,調酸(施石灰)就相當于施肥。
通過農業技術措施,增施石灰、火土灰和有機肥,能調節土壤酸度,降低重金屬對土壤和農作物的污染,達到農產品生產健康安全。
石灰施用一般采用5a1個輪回的方法,即前3a667m2施用量按逐年遞減20%的方式每年施用1次,第4年和第5年不施。例如:第1年每667m2用量早稻50kg或晚稻30kg,第2年每667m2用量早稻40kg或晚稻24kg,第3年每667m2用量早稻30kg或晚稻18kg。